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00********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627民初482号 |
案号 |
(2020)闽0627执10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林志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截至2020年2月13日利息3514.45元,费用(分期手续费及违约金)14690.6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0元,减半收取计625元,由林志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