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123********2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济仲裁字第2935号
案号
(2020)鲁11执2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山东悦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退还投资款1620000元及支付暂计算至裁决生效日的利息215926.03元,之后固定收益以162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收益率5%的标准,自裁决生效次日起计算至申请人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退出之日,被申请人金凤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本案仲裁费用26859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2621.03元由被申请人金凤、山东悦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山东省现代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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