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22********2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328民初2523号
案号
(2020)豫1328执11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所欠原告王洪恩装修款615000元,并自2018年5月26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付至装修款全部付清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9950元,由被告赵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0-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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