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舒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2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303民初3771号 |
案号 |
(2020)闽0303执15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黄舒涛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郑朝勇欠款4.5万元,及该款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0元,由黄舒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