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志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31********3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31民初200号
案号
(2020)桂0331执5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荔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倪志军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浦县支行贷款本金29912.49元及利息2628.16元(利息计至2020年1月28日止),合计贷款本息32540.65元,以及此后的利息按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个人自助小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被告倪志军自愿在202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全部还清,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浦县支行表示同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荔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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