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孟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81********1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04民初2322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29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孟洋、林爱平共支付原告温州市港丰鞋材有限公^~^司货款462000元及保函费690元,该款分二十四期支付,自2020^~^年7月份起自2020年12月份止,于每月25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1月份起自2022年5月份止,于每月25日前支付22000^~^元,于2022年6月25日前支付28690元;^~^二、若被告徐孟洋、林爱平有任何一期未按约如数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温州市港丰鞋材有限公司有权就剩余未支付款^~^项(含未到期部分)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温州市港丰鞋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本案不再有任何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