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俊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2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303民初1084号 |
案号 |
(2020)闽0303执18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林俊羲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莆田市佰度金典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货款 14550 元以及该款自 2020年 3 月 2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4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64 元,减半收取计 82 元,由林俊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10-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