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5********4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685民初524号 |
案号 |
(2020)鲁0685执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路明返还原告招远市鑫立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4910元及利息(利息以1491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4元,减半收取87元,由被告路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