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5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82民初4929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5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崔海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赵关省借款56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其中5000元借款利息自2019年1月16日起计算,600元借款利息自2019年6月2日起计算);二、驳回原告赵关省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