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安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36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12民初1605号
案号
(2020)鲁0812执15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陶安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史殿福保证金1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万元为计算基数,自2016年12月20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史殿福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21
发布时间
2020-10-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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