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玉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83********26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成民初字第2164号
案号
(2016)鲁1723执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成武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申秀英自2014年9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63200元借款的利息(利息按约定的1.5分计算)。二、限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被告成武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申秀英61930元借款及利息(利息按约定的1.5分计算,自2015年2月4日至还清之日)。三、被告吴玉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吴玉杰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成武金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1-27
发布时间
2016-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