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祝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4********2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981民初365号 |
案号 |
(2020)甘0981执1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花海镇人民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华、吴润琴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市支行借款100559.35元及利息47464.82元(截止2017年9月27日的利息),合计148024.1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陈华、吴润琴承担借款自2017年9月28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17.55%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董锋、马丽娟、祝斌、董秀芳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986元、公告费560元,合计3546元,由被告陈华、吴润琴负担,被告董锋、马丽娟、祝斌、董秀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门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时间 |
2020-10-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