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傅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26********03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1民终6862号
案号
(2020)粤0104执310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2873637.43元及罚息(截止至2018年4月11日的罚息为337076.83元,从2018年4月12日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2、被执行人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3210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3、拍卖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洲村委会碧桂花城翠湖畔一区一街21幢208、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洲村委会碧桂花城紫花苑b区20座203号的房产,以所得价款清偿被执行人积欠申请人的贷款本息等债务;4、被执行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另行据实计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以上暂合计3247817.2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4
发布时间
2020-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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