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5********1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702民初12326号
案号
(2020)豫1702执36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程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支付所欠卡号为62×××83信用卡全部本金99700元及利息(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利息15632.91元,2019年9月1日起的利息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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