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6********6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702民初5901号
案号
(2020)豫1702执25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徐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驻马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360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从2014年2月28日计算至2017年5月31日,罚息从2017年6月1日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已归还利息7787元在实际履行中予以扣除。利息、罚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并支付律师代理费108000元。二、被告王国法、孔得强、曹强、徐建立、刘俊涛、驻马店市澔博牧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华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1
发布时间
2020-10-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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