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萍乡市星家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7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23民初695号 |
案号 |
(2020)赣0323执6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芦溪县昌远陶瓷厂(普通合伙)在2020年7月31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1195680.51元(其中本金1000000元,利息、及罚息195680.51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20年6月1日),后续利息按合同约定罚息利率年利率11.93205%以实际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2日起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之日;二、被告文莉、刘淼、萍乡市星家商贸有限公司对被告芦溪县昌远陶瓷厂(普通合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本案受理费15561元,减半收取计7780.5元,由被告萍乡市星家商贸有限公司、芦溪县昌远陶瓷厂(普通合伙)、刘淼、文莉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芦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00069705471B |
登记机关 |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五陂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