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吉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321********85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621民初1069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鲁1621执12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崔吉国、王保平欠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88699.63元及利息,被告王保平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被告王保平不能按时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由被告崔吉国、王保平、崔兴安、崔英岭、崔吉军共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4073元,减半收取2036.5元,由被告崔吉国,王保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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