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吉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1********8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621民初106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0)鲁1621执1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崔吉国、王保平欠原告山东惠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88699.63元及利息,被告王保平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被告王保平不能按时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由被告崔吉国、王保平、崔兴安、崔英岭、崔吉军共同偿还上述借款本息。案件受理费4073元,减半收取2036.5元,由被告崔吉国,王保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