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勇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08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721民初2898号
案号
(2020)豫1721执恢2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驿酒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2866411.01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被告广东岭南人家(河南)酿酒有限公司、许亚文、程潜、苏勇南、苏冠中、谭建成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河南驿酒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4
发布时间
2020-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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