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红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3********27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82民初865号 |
案号 |
(2020)豫0782执23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红亮于2020年6月16日前支付原告姚俊良饲料款10000元;二、原告姚俊良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张红亮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可按起诉标的13217元申请执行被告未履行部分。案件受理费65元,由原告姚俊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