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6********46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826民初2059号
案号
(2020)鲁0826执69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微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华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55,011(计算至2018年1月4日),本息合计255,011元。之后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 2018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本案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徐杰、徐明明对被告李华中的上述欠款在最高余额3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徐杰、徐明明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被告李华中追偿的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25元由被告李华中、徐杰、徐明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