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81********532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381民初2421号
案号
(2020)豫1381执11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加德长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下欠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30万元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双方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利息执行)。二、被告赵正伟、骆敏、邢晓瑞、赵永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1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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