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丰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6********4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481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0481执2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丰涛向原告滕州市拓盈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08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140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1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判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60元,由被告陈丰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