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海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5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24民初301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0124执16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海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何盛岱工程款227386.8元及利息(以227386.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7年1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何盛岱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