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狄海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481********22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481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0481执16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狄海波偿付原告孙渐货款22537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2537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自2018年8月19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40元,由被告狄海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0-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