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志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2********31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21民初1451号 |
案号 |
(2020)鲁1721执1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许志涛赔偿原告许刚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18218.48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许刚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