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华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12********2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112民初59号 |
案号 |
(2018)鲁0112执34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历城区明旭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历城区兴驰餐馆经济损失1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98元,原告历城区兴驰餐馆负担3533元,被告历城区明旭酒店负担19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13 |
发布时间 |
2018-1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