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齐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5********4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124民初913号
案号
(2020)闽0124执1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闽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齐锐、陈玉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张勇、许爱美借款874624.11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4月1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闽清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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