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龙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122********25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802民初7865号
案号
(2020)闽0802执42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朱龙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曾宪汉借款213,207元;二、朱龙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曾宪汉从2019年8月1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213,207元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三、驳回曾宪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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