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金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02********05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0581民初12号
案号
(2020)内0581执恢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金凤于2018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艳借款386900元及利息1935元,合计人民币388835元。案件受理费7134元,减半收取35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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