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626民初741号 |
案号 |
(2020)豫1603执恢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淮阳县润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陈杰、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张喜丽等43人购房款及租金共计10183305元(其中包括购房款9885969元、租金297336元)。如三被告未按照上述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除支付上述款项外,并承担购房款及租金30%的违约金。原告张喜丽等43人同意。二、上述款项由被告将执行款交付给43名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剑峰领取,由李剑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发放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024.2元,由被告淮阳县润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陈杰、淮阳县润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苑继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66973107616 |
登记机关 |
周口市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淮阳县陈州路东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