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文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22********1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2民初1701号 |
案号 |
(2020)鲁1322执27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1、解除合伙关系;2、车辆归原告所有;3、原告处电机于2020年6月29日前过付给被告;4、被告给付原告投资款8万元,于2020年9月22日前给付2万元、2020年12月22日前给付2万元、2021年3月22日前给付2万元、2021年6月22日前给付2万元,如被告违约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执行,并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支付利息;5、厂房租赁合同,由被告负责解除;6、案件受理费1597.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已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郯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时间 |
2020-11-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