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伏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2********3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622民初2463号
案号
(2020)闽0622执13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云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汤万花与蔡伏波自愿离婚;二、婚生女蔡诗瑶由汤万花直接抚养并与汤万花共同生活,蔡伏波从2017年12月起于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女蔡诗瑶年满十八周岁止;三、蔡伏波有权探视婚生女蔡诗瑶,探视时间定于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日,汤万花应予以配合;四、夫妻共同债务向云霄县下河农村信用社贷款40 000元由蔡伏波全部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云霄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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