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兰花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41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宁0121民初121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宁0121执1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兰花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朱建勋房屋租赁费58476元、违约金3492.9元,共计61968.9元,于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银川旺元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49元,减半收取计674.5元,由宁夏兰花椛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银川旺元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18-08-07 |
发布时间 |
2018-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自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1554183750X |
登记机关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双庆路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