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23********2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422民初483号
案号
(2020)桂0422执5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黄斌、杨桂芳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1日起到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给原告黄祖全;驳回原告黄祖全其他的诉讼请求。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义务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77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祖全负担6147元,由被告黄斌、杨桂芳负担31613元。判决如下:由被告黄斌、杨桂芳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1日起到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给原告黄祖全;驳回原告黄祖全其他的诉讼请求。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义务人逾期不履行,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77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黄祖全负担6147元,由被告黄斌、杨桂芳负担3161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藤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10-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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