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方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7********0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1223民初1105号
案号
(2020)甘1223执4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宕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黄方敏给付原告许振歌工程押金、设备购置折价款及工人工资款110.5元,并承担违约金22.1万元及原告律师代理费4.6万元,共计137.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宕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07-24
发布时间
2020-11-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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