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龙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923********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26民初3023号
案号
(2020)浙0326执27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平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潘龙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信用卡透支款本金5108元、利息(截^~^至2020年5月1日为1787.28元,从2020年5月2日起,以透^~^支本金5108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违约金255.40元;^~^二、驳回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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