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702********5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02民初13161号 |
案号 |
(2020)浙0702执30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万元,并支付利息35 750.17元(已算至2019年11月10日,之后仍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二、被告何小莉、朱攀峰、姜丽丽内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