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21********7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721民初2109号 |
案号 |
(2020)桂0721执1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袁超返还保险理赔款64 186.82元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二、被告袁超支付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理赔款64 186.8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1月5日起计至还清款时止);三、被告袁超支付保险费4 824.93元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