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孔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5********1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325民初523号 |
案号 |
(2020)黔2325执8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孔林自愿偿还60,000元借款本金及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利息9,600元给原告董克利(此款分期支付: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本金,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本金40,000元及利息9,600元);二、如被告曾孔林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之义务,原告董克利可对剩余款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欧直凤不承担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贞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