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关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3********1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184民初3175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37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关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12608元。二、驳回原告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6元,减半收取计73元,由原告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元,由被告关涛负担5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04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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