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宗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322********6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322民初1852号
案号
(2020)豫0322执11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宗涛于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拖欠原告谢利香的工资款7485元。若被告李宗涛未按时付款,原告谢利香有权就被告李宗涛剩余未支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李宗涛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20年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本次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其他互不争执。 本案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谢利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9-24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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