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5********39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105民初3305号 |
案号 |
(2020)鲁0105执4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娟于本判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的欠款本金、利息及费用共计71983.12元;二、被告高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自2020年4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