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77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481民初553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鲁0481执2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磊、刘娜共同支付原告吕文东工程款7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邵磊、刘娜共同支付原告吕文东利息(7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吕文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申请保全费770元均由被告邵磊、刘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0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