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77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481民初553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481执23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滕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邵磊、刘娜共同支付原告吕文东工程款7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邵磊、刘娜共同支付原告吕文东利息(72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三、驳回原告吕文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00元、申请保全费770元均由被告邵磊、刘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滕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0
发布时间
2020-11-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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