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祖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201********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521民初2775号
案号
(2020)黔0521执17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颖、刘祖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张春华支付柴油款 93 000 元,并从 2018 年 11 月 13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 2 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8-19
发布时间
2020-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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