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3********58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26民初3387号 |
案号 |
(2020)桂0126执9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肖明与被告黄智、李明于2016年8月25日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二、被告黄光忠应在继承黄智的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50000元为基数,按年率24%从2018年4月26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李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