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30********1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30民初403号 |
案号 |
(2020)桂0330执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王波退还原告谢伟坚购车款人民币52519.05元及利息(2020年4月23日前的利息7498.05元,2020年4月24日后的利息以52519.05元韦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被告王波负担案件受理费8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1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