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7********2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3民初1730号 |
案号 |
(2020)豫1723执8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峰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代自德款100000元及从2019年11月5日至还清止月息2分的利息。 二、被告蒋峰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代自德误工费5000元、交通费1225元、律师费3000元,计款925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11-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