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萍乡市赣鑫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6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0732民初1124号 |
案号 |
(2019)赣0732执恢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兴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栗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邓显君、邓健杰、邓金姣、邓显荣、邓许龙、邓显林、邓兰姣、唐凤兰共计人民币122000元(精神抚慰金优先赔偿,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栗支公司预付的110000元应从中抵扣);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栗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上述八原告共计人民币500000元;三、被告陈中华赔偿上述八原告共计人民币331704.87元(被告陈中华预付的50000元应从中抵扣);四、被告萍乡市赣鑫汽车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陈中华赔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八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251元(已依法减半收取)、车辆鉴定费5200元共计12451元,八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陈中华承担10000元,剩余部分由八原告自行承担。本案所涉给付内容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兴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7-04 |
发布时间 |
2019-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3015686646782 |
登记机关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安源大道南侧梨子坡国际汽车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