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3********04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83民初3642号 |
案号 |
(2019)鲁0883执恢2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骆涛、朱玉芹、邹城市平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宁金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宁延清借款861139.86元及利息(以861139.86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06元,由被告骆涛、朱玉芹、邹城市平安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宁金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垫付,被告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时间 |
2019-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883执恢28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6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