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621民初1203号 |
案号 |
(2020)黔0621执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刘斌尚欠原告刘群英、黄祖鹏借款本金180,000元,还款方式为:被告刘斌从2019年9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刘群英、黄祖鹏4,500元至2020年9月30日止(共计13个月,金额共计58,500元),剩余121,500元,从2020年10月1日起分四年付清,第一年偿还20,000元,第二年偿还30,000元,第三年偿还30,000元,第四年偿还41,5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 3,900 元,减半收取 1,950 元,予以免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